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0日正式發布《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其中,《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將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而《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指南指出,警示用語區應當位于最小銷售包裝包裝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積不應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體字印刷。從明年1月起,保健食品標簽要醒目標注警示語、規范保質期標注方式。
指南中還指出,保健食品經營者在經營保健食品的場所、網絡平臺等顯要位置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消費提示信息,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
此外,《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納入保健品原料目錄的原料及納入保健功能目錄的保健功能應當符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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